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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损害责任纠纷,这些点你都知道吗?

发布时间:2022-10-21 00:12:00 | 浏览:1028


医疗损害责任纠纷:

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未尽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,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,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 

构成要件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
即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: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了诊疗行为;二是患者实际遭受损害;三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;四是医务人员存在过错。

 

办案要点

 

第一步:确定原被告主体

原告:指的是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,即患者本人。

被告:指的是该案中的侵权人,一般指的是就医的医疗机构。

 

第二步:区分侵权纠纷类型

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特殊侵权纠纷案件,与一般侵权纠纷案件略有差异,区别在于侵权人是否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、且是否因诊疗行为导致损害,故应先区分侵权行为是否属于诊疗行为,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医疗损害纠纷。

 

第三步:确定管辖

1、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,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、侵权结果发生地。如果存在多个医疗机构作为被告时,建议选择后一个医疗机构作为管辖地法院起诉。

 

第四步:明确法律关系

医疗纠纷包含多种法律关系,如医疗服务合同关系、医疗产品损害、医疗技术损害、医疗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等,不同的法律关系决定了该案件司法适用的规则,所以在起诉时必须明确诉之请求权基础和法律关系。

 

第五步: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

诉讼是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诉的利益与请求的公权力行为,司法裁决权的行使也受到当事人诉讼请求内容的限制,故当事人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具体,且具有可裁决性、可执行性,才符合起诉要求。

 

第六步:分析医患双方举证责任

1、患方证明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诊疗关系,综合挂号单、交费单、病历、出院证明及其他能证明存在医疗行为的证据予以认定。

2、患者证明存在损害结果,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并进行举证(鉴定意见书划分责任承担比例)。

3、医疗机构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,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。通常通过提交病历资料,申请鉴定要求对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、是否存在过错及相应的参与度进行鉴定。

 

第七步:进行法律检索,归纳出法院支持需要的全部要件,有目的性的收集、整理证据。

 

第八步: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主要的争议焦点

1、原、被告们之间是否存在侵权之因果关系;

2、原告诉请之项目、数额、是否合法、合理、属实是否应予支持;

3、被告们之间的责任划分比例即赔偿责任划分问题。根据鉴定意见书确定的责任承担比例。

 

第九步: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范围

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人身损害范畴,因此适用《民法典》第1179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残疾赔偿金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,以及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。

第1181条规定的,被侵权人死亡的,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、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。

来源: 广东昊驰律师事务所